19710天过去了,那个“强奸犯”全世界都想帮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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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事变,见字如面 2020.10.15
这段时间,有个“强奸犯”格外引人注意。
他叫汪康夫。
54年前,他被人带走,入狱十年,理由是强奸罪。
出来后,一直在洗刷冤屈,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背负骂名。
如今他已经78岁高龄,白发苍苍。
现在他唯一的心愿就是,法院还其清白,沉冤昭雪 ,能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离开人间。
这是那个三尺讲台育桃李一支粉笔写春秋的老人最后且唯一的心愿了。
故事要从五十多年前讲起。
01.
54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突然抓走,从此人生改写
54年前,汪康夫24岁,是名小学教师,在江西莲花县琴水小学教语文。
那时的他风华正茂,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在这所小学,他度过了7年的美好时光。他和学生们相处融洽,除了授课,还经常组织课外活动,给大家讲故事,是个受人尊敬的先生。
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的人生轨迹从此改变。
1966年5月16号夜晚,一个春风和煦的夜晚,办公室(也许是宿舍)的门被突然打开,学校社教组组长带着公安人员把他抓走。
无比困惑和震惊的汪康夫,起初以为只是个误会,没想到的是,竟然有大量女学生写材料,举报他“强奸”和“猥亵”。
五个月后,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十年!尽管他从来没有承认过……
9年后,汪康夫获减刑一年出狱。
那年他33岁,可是再也没有了青年人该有的光芒。
牢狱经历没有让他认罪,相反,内心的疑惑更大了:
我怎么成了强奸犯?我没做这些事啊?!
02.
54年的漫长申诉
真相到底是什么?
经过多方打听,汪康夫找到了几名女学生的联系方式,其中就有那两个被“强奸”的女学生——尹福珍和洪仔妹。
通过写信,他想问问当时的情况。学生竟然很快回信,内容让他格外震惊。
洪仔妹说,当时班上来了两个人,问我汪老师平时有没有在班上对我动手动脚?我说没有。对方大声呵斥说:“你不老实,班上的其他同学都交代了。”
我当时胆小害怕,又不认识她们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个手印就走了。
尹福珍说: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
10年牢狱,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是谁,在如此给他开玩笑?拿无法重来的人生开玩笑?!
当时,全班女生都被两名女老师带去单独谈话。有人被逼着在提前写好的检举书上签字,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了手印,有人写的“歼”字被改成了“奸”字。
小学生懂什么呀,那么单纯、无辜,那些词可能从来就没有出现在她们的生活里。
原来事实真相是,当时有人让签名、按手印,不然可能毕不了业,就这样,带着害怕和迷茫,12个女孩“举报”老师,2个说“强奸”,10个说“猥亵”!
你看,天底下竟然有这么荒唐的事!
学生的这两封回信,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兴冲冲地跑去法院申诉,可是,法院却说:这是串通。
最后以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了申诉。
但他不信命,他信法律。
从此,开启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1980年,莲花县法院调查说:“汪平常接触女生多,又懂得一些药,还懂得按摩,在各种场合接触女学生,因此就这些情况,工作组进行了反映。”。驳回申诉。
1986年,吉安中院跟吉安检察院联合调查,同样驳回申诉。
2011年4月,汪康夫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说认识他,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拒绝接受材料。
2016年……
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复查,7月29日,检察院却以原卷无法调取为由,中止审查。
你看,一个老人历经无数次申诉,结果都是折戟沉沙。
曾经那些所谓的“受害者”都看不下去了,想帮帮他。
不仅是她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想帮帮他。
不忍心啊。
清清白白在人间,那可是他最后的心愿了。
03.
说我强奸,你得有证据
我也想帮帮他。
——用我的专业知识。
有人会说,你这不是扯淡吗?汪康夫的案子能跟刘强东的案子比吗?
汪康夫“犯罪”那会儿,有DNA吗?能提取毛发、精液吗?别说提取物证了,公安部门才成立多久啊,有几个人知道毛发、脚印、血迹这些物证的?他们办案,估计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询问、调查和拍照了。
对,你说的特别对!
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说五十多年前案子的办案手段多么落后,非常的不厚道!但是,科技不发达,不代表讯问笔录可以没有!(当时可能不叫这名字,也许叫笔录,或者情况调查什么的)这是办案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定罪的原始依据!
从目前公开的资料里看,好像公安人员没对被害人做什么笔录,只有什么调查组做的调查报告。也没有什么受害者的验伤报告。
太多太多法律程序上的硬伤了。
让司法部门尴尬的是,当年被“强奸”以及被“猥亵”的数名女学生,愿意站出来为汪康夫作证
——老师没强奸我,是受人所迫!
我不知道这到底打了谁的脸?
04.
受害人的证言可以采信吗
司法改革几十年,估计很少碰到这样吊诡的案例——“受害人”站出来发声,替“侵害人”洗脱罪名。
据本人查到的信息,好像还没有。
那么,她们的证词是否可以作为新的证据被采信,成为汪康夫案重新调查的切入点呢?咱们分析一下。
首先,这个证据得是真实的。
曾是小学生的受害人,当年最大的也就12岁,如今已是年过六旬的妇人,当年迫使让她们承认“强奸”“猥亵”事件的人,此刻已经没有了威胁性,她们可以说真话了!而且,是否有黑手伸向她们幼小的身体,这种女性最在乎的“尊严”,她们的记忆是绝不会出现偏差的。
最迷惑的点是,强奸、猥亵这事儿应该发生在学校,不会是家里,因为有差不多十个人呢。 在学校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老师都被定了罪、判了刑,那么,孩子的父母,一定会被告知的,不会轻描淡写地糊弄过去。
可是,好像也没有资料显示学生父母知晓此事?!
如果能重启调查, “受害人”父母还健在的话,也可以了解一下真实情况,获取新的旁证。
现在的事实是,受害者们都不知道,自己当年稀里糊涂写的“证言”,会让老师入狱十年,成为一生的污点!
其次,找到比受害人现在的证言更为有利的证据!
怎么讲?就是找当年的询问记录,以及学校有关当事人、办案人员。
调查记录在哪儿?公安、法院?还是检察院?不好说。理论上应该都有,现在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是必然参与,但是当年,法律法规不怎么健全,司法部门的办案程序不像现在这么规范,法院的量刑也不知道根据什么制定的。资料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见,也无从知晓。
还有当事人,比如那个学校的教导主任,他是根据什么开展调查、制定罪名的。
当年参与调查、判案的所有人,得有二三十人吧。
可是,时间太久了,几十年风雨变幻的,记录不好找,人更不好找。
汪康夫当年被定罪才24岁,那些做调查和判案的只会比他大,按30岁吧,2020年,汪康夫78岁,那些人怎么算也差不多有八九十岁,是否健在是最大的疑问,即便健在,他们的记忆力还能一如往昔的清晰和真实吗?
一切好像陷入死结。
1986年,法院和检察院曾经调查过,不知道他们调查了什么,但有一点很值得怀疑,最具说服力的受害者应该没有调查,不然,怎么会出现了20年后,受害人不知道 “老师因为她们举报强奸被判入狱十年”这样的事情?!
最新的进展是,2020年7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中止审查。理由是:“管案卷的人得了眼疾,请假看病了,没有人能打开保险柜。”
有网友说,这人如果病死了,是不是工作就永远无法进行了?
那么汪康夫是不是就活该坐9年牢?
咨询了一个法律资深人士,我说,受害人的新证言是否可以采信作为证据,她说,如果原有证据是假的,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就可以采信。
然而,原有证据现在看不到,这似乎成了一个死结。
但绝望中给人希望的是——
最近几年,出现了几起平反的冤案:
张玉环案。1993年10月底,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一户村民的两男孩意外死亡。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2001年11月28日,张玉环终审被判死缓。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
张志超案。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失踪。一个月后,尸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当时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公安机关认定强奸杀人。一年后,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称遭到刑讯逼供。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2020年1月13日,山东高院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汪康夫,还有可能吗?
05.
他之所以犯强奸罪,不是罪名本身,而是时间
其实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我一直没说,相信这也是法院、检察院迟迟不肯调查、三缄其口的真正原因。
看看这个时间,一个让中国人心跳加速的时间—
1966年,5月16日!
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一声叹息。
在时代的洪流下,一粒尘埃的命运谁又在乎呢?
他不是输给了时间,而是输给了时代。
1979年,国家平反了一批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冤假错案。
但遗憾的是,他不够幸运,没有成为时代命运的漏网之鱼。
2013年8月18日,江西电视台记者刘正发了一个朋友圈:
“前两天出差,在山村里遇见一个古稀老者,一头银发向后严谨地梳着,谈吐文雅,整洁有礼。他用温和沉静的目光看着我,说想请我帮一个忙……他总是小心翼翼地跟在我左右,怯怯地小声问我,小刘,你觉得这事儿还有可能吗?”
你觉得这事还有可能吗?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一瞬间眼泪砸下来。
终其一生,汪康夫一生都要背负强奸的罪名。
他的人生无法重来了。
当年,汪康夫劳改结束回到家乡,村里人张罗着帮他娶了亲。婚后,妻子问丈夫: “你到底有没有这事?”
汪康夫说:“没有,但凡有一点,就不告了。”
因为这样的罪名,工作不好找,找到了工作,工资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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